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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蛻變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政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災害防救辦公室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、決定開設時機及分級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召集人 : 院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幕僚作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災害類別及需要派員進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副召集人 : 副院長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員 : 政務委員、秘書長、政務副秘書長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央災害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央災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各部首長、專家學者 28-32 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管機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防救業務                       應變中心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相關機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濟部:火災、旱災、礦災、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指揮官 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管線災害、公用氣體與油料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交部                 會報召集人指定中央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任委員 : 副院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政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線、輸電線路災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防部                 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副主任委員 : 政務委員、內政部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搜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農業部:寒害、土石流及大規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財政部                 關首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執行長 : 政務委員兼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指揮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崩塌災害、森林火災、動植物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育部                 協同指揮官 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員 : 政務副秘書長及各部會副首長 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務部                 1-5 人,會報召集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費人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指定政務委員或其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 ( 含主任、副主任委員及執行長 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交通部:空難、海難、陸上交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計總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傳會                 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內政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內政部:風災、震災 ( 含土壤液化 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海委會                 關首長擔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消防署
                     提供災害防救工作相關諮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火災、爆炸、火山災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管會                 副指揮官 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衛福部 :生物病原災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發會                 若干人,其中 1 人由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環境部: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勞動部                 內政部消防署長擔任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政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害、懸浮微粒物質災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會                 其餘人員由指揮官指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搜救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核安會:輻射災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民會                 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訓練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律規定或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科會                 進駐單位 : 各相關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召集人 : 國科會主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定之中央災害其他災害業務主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、公共事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副召集人 : 國科會副主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關:其他災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員 : 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 31-35 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各機關個別成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配合執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■ 2010 年後災害防救法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中央災害防救體系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緊急應變小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聯繫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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